公安部《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章總則條為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范購銷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行為,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安部是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公安負責本轄區內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公安禁毒部門應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門機構,縣級公安應當設專門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或者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章購銷管理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公安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類易制毒化學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第五條申請購買類中的非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為管理帶來全新體驗!山東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八條購買、銷售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報告上年度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情況。公安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及時予以核對和檢查,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有條件的購買、銷售和運輸單位,可以與當地公安建立計算機聯網,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第二十九條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發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報告。接到報案的公安應當及時立案查處,并向上級公安報告。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條違反規定購買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沒收非法購買的易制毒化學品,對購買方處非法購買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一條違反規定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對銷售單位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無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海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管控系統,為安全管理保駕護航。
二)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復印件);(三)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第十九條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之日起10日內,收到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給運輸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運輸許可申請能夠當場予以辦理的,應當當場辦理;對材料不齊備需要補充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內容;對提供材料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運輸前向運出地的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備案材料的當日發給備案證明。第二十條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核查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其中查驗購銷合同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核對是否相符;對營業執照和登記證書(或者成立批準文件),應當核查其生產范圍、經營范圍、使用范圍、證照有效期等內容。公安機關審查**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一)申請人**次申請的;。
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副本應當隨船攜帶。第五十八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材質、型式、強度以及包裝方法應當符合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規范的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單船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有限制性規定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運輸數量。第五十九條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國家規定的距離。有關管理單位應當制定碼頭、泊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為碼頭、泊位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六十條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進出內河港口,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包裝以及進出港時間等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在***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通知報告人,同時通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定船舶、定航線、定貨種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在內河港口內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過駁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系統哪家好?南京駿飛科技有實力!
第二十二條承運人接受貨主委托運輸,對應當憑證運輸的,應當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并查驗所運貨物與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等情況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運。承運人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地公安協助核查。公安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承運人。第二十三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運輸車輛應當在明顯部位張貼易制毒化學品標識;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應當由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應當憑證運輸的,運輸人員應當自啟運起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承運單位應當派人押運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遵守有關貨物運輸的規定。第二十四條公安在易制毒化學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對運輸情況與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所載內容是否相符等情況進行檢查。交警、治安、禁毒、邊防等部門應當在交通重點路段和邊境地區等加強易制毒化學品運輸的檢查。第二十五條易制毒化學品運出地與運入地公安應當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南京駿飛科技打造的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你還不趕緊瞧瞧?貴州智能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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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及時向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內容變更手續。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第六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應當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鐵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部門提供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信息和資料。第六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鐵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批準。第七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七十一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駕駛人員、船員或者押運人員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第七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山東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