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監管措施。明確“綠島”建設運維主體及“入島”中小企業的排污許可責任,清晰劃分權責利;要求“綠島”項目安裝污染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建立“綠島”項目運行情況考核機制,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實施信息公開。通過一攬子的監管措施,防止“綠島”不“綠”,變分散排放為集中排污。生態“綠島”惠企利民效益明顯,經過兩年多的建設,全省已篩選確定兩批187個“綠島”項目,其中建成126個,包含小微企業危廢收貯中心、電鍍廢水集中處理中心等85個工業“綠島”項目,禽畜養殖糞便處理及綜合利用、水產養殖尾水處理中心等21個農業“綠島”項目,餐飲公共煙道設施等20個服務業“綠島”項目。綠島模式強調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全過程。江蘇集中治理綠島模式EPC
革新建設模式,綠島模式打造“全方面式”再生體系,創新模式,降本增效并舉。重點聚焦印刷園區小微企業集聚、企業活性炭處置成本高等突出問題,開創性地將活性炭吸附設施提升為小微園區公共基礎設施,采取government層面監督指導、第三方集中建設運維的工作模式,開展小微園區活性炭治理設施改造提升工作。通過統一設計、采購、更換和維護,企業設施改造投入從單獨建設方式的平均6.5萬元降低至目前集約建設方式的3.9萬元,下降幅度達40%。江蘇生態綠島模式建設綠島模式不僅關注環境保護,還注重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
8月11—12日,由中華環保聯合會主辦、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支持、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等單位承辦的工業集聚區減污降碳檔次高論壇暨首屆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與運營大會(簡稱“大會”)將在美麗的濱海城市——江蘇鹽城舉辦,為期一天半的大會將以“讓共享治污發揮共贏效應”為主題,邀請部委領導、省市領導、專業人士學者和企事業單位等表示共同聚焦研討工業集聚區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與運營等議題開展研討交流,普遍凝聚共識。
據測算,全省已建成的126個“綠島”項目,可每年削減化學需氧量18050噸、氨氮499噸、總磷157噸、顆粒物836噸、揮發性有機物1206噸,危險廢物收集能力達到13.5萬噸,有力推動了環境質量改善和環境風險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綠島”變分散治理為集中治污,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對象變管“多個”為管“一個”,監管力量更加集中,監管效果也明顯提升。同時,“綠島”項目減下的排污總量指標,還能騰出空間,支持當地優良重大項目落地,實現了互利多贏。在綠島模式的推動下,我們的城市正在成為一座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綠色之城。
解難題,好模式用實走穩“綠島”項目建成后如何運行?遵照這12個字的原則—— 市場主導、專業運營、受益付費。也就是說,建設方可委托第三方或依托設施所在園區、規模企業進行專業的運行管理,所需運行經費由市場主體按市場規則分攤,地方government可給予適當補貼。記者了解到,“綠島”項目投資較大,雖然能使用“環保貸”,但一些感興趣的市場主體還是望而卻步,或觀望糾結。去年底,江蘇生態環境、財政部門出臺“綠島”項目獎補辦法,對工業和服務業“綠島”項目、農業“綠島”項目,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核定環保設施投資總額的20%、40%給予獎補。在綠島模式的引導下,我們的城市正在邁向更加綠色、更加美好的未來。江蘇集中治理綠島模式EPC
在綠島模式的引導下,我們的城市正在逐步向低碳、環保、可持續的方向發展。江蘇集中治理綠島模式EPC
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深入推進,對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排污治污相關審查越來越嚴格,企業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這對于經濟效益本就較低的中小微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對大部分中小微企業來說,定期回收工業廢水太麻煩,價格也越來越高;自建治污設施又成本太高;有的新建、改建、擴建企業為了提高生產效率、擴大生產規模,希望在生產工藝中增加噴涂、電鍍、鈍化等生產工序,但由于屬地相關特殊性而明文規定禁止,從而影響企業擴大發展。江蘇集中治理綠島模式E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