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治安防范第二十五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制度,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負責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保衛工作,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治安保衛人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經培訓后上崗。第二十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儲存在封閉式、半封閉式或者露天式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內,并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化學品是研究型高校實驗室廣泛應用并須一定儲備的物品,其特殊的危害性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構成潛在威脅。上海危險化學品軟件定制
第三十三條監督檢查應當記錄在案,歸檔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包括:(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人員姓名、單位、職務、**;(二)監督檢查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檢查事項;(三)發現的隱患問題及處理結果。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記錄一式兩份,由監督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被檢查單位管理人員對檢查記錄有異議或者拒絕簽名的,檢查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中注明。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風險評估、分級預警機制和與有關部門信息共享通報機制。河北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軟件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發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倉庫、**場地或者**儲存室(以下統稱**倉庫)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倉庫內單獨存放,并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第二十五條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
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第五條申請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 對備案后1年內無違規行為的單位,可以發給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有效期6個月。
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過三萬元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處罰。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主義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處罰。近幾年,高校頻繁發生火災等危險事故,實驗室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熱點。上海危險化學品軟件定制
為避免由于實驗室操作不當造成的化學品安全事故,開展高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存放與使用管理研究。上海危險化學品軟件定制
負責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部門,應當將其頒發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當提供與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所載明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的,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上海危險化學品軟件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