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家長收取平臺服務費用。(四)規范收費管理。家長購買模式原則上按代收費管理執行,根據廣東省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堅持非營利和自愿原則代收校服費用,可由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校服費按代收費管理,收取的校服費使用往來票據,代收費用由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擠占,不得營利或收取各種形式返傭;不得委托家長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也可采取由家長自行向供貨企業支付購買的方式。市場購買模式按照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校服選用采購辦法采購,由家長自行完成購買,并按相關約定進行費用支付。財政支付模式的地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校服采購工作。四、強化監督管理,加強服務保障(一)加強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指導和監督,對不按規范流程進行校服選購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并責令整改。及時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線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及其所屬纖檢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并定期向所轄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明確不得向其采購校服。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 校服備案,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專業服務,品質保障,助力學校提升教育質量!廣東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學校進行校服采購時,合同必須標明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實行“明標識”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相關要求,校服應具備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驗收程序,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山西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規范校服管理,提升學校形象,助力學校打造特色校園文化!
財庫〔2019〕38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采購單位的指導,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嚴格執行標準各地各選購校服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明確要求生產企業嚴格執行《中小學生校服》(GB/T_31888)、《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_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_31701),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采購單位在驗收時,要及時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隨機抽樣送到有資質的法定質量技術機構(優先送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機構)檢驗,相關送檢費用不得向學生家長收??;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以備復查復驗。要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注重知識產權保護,防止學生家長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維護校服特色和學生的權益。四、堅持自愿原則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統一著裝上學。要切實承擔校服管理主體責任。
教育部等部門聯合文件: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如教基一〔2015〕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等文件,為校服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指導和要求。這些文件強調了校服管理的重要性,提出了規范校服采購秩序、提高校服品質、保障學生安全等目標,并明確了校服管理的各項基本原則和措施。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管理更規范,更安全,更便捷,共創和諧美好的教育環境!
五)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購工作。學校和校服選購組織要充分尊重和吸納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意見建議,通過民主監督,發揮好家長在校服選購中的監督作用。三、規范選購校服(一)嚴格校服選用采購程序1.征求選購意向。學校應進行深入論證,確定是否啟動校服選購工作。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通過向擬選購校服的全體學生家長發放《自愿訂購校服征求家長意見書》等方式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予以同意。2.成立選購組織。選購單位應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學??山Y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3.確定選購方式。選購單位應按照采購相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采購校服。4.發布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結合自身需求和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確定采購方案,方案應包括校服款式、價格、面料、版型、采購規則、采購方式等內容。根據方案形成公告,并公開發布。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規范校服管理,提升學校形象,打造和諧校園文化!海南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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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校服選用采購辦法采購,并按采購合同約定進行費用支付。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采購。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四、落實監管責任各地各校要將校服選購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學校、相關教育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選用和采購過程中,要履行職責,嚴禁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等行為。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學校進行校服采購時,合同必須標明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實行“明標識”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相關要求,校服應具備成衣合格標識。 廣東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