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異見的表達:多少罪惡假自由之名
7月3日,2019百度AI開發(fā)者大會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舉行。本是開發(fā)者們的技術盛宴,然而卻發(fā)生了一個令全場震驚的意外。在百度公司創(chuàng)始人、董事長兼CEO李彥宏演講時,一位不明人士突然沖上舞臺將一瓶礦泉水倒在他的身上。這毫無防備狀況下顯露了一個人的本能,舞臺上的李彥宏自始至終表現(xiàn)的冷靜很克制:他先是后退、然后有禮的斥責、緊接著抬起頭對現(xiàn)場的觀眾說,“大家看到,在AI前進的道路上還是會有各種各樣想不到事情會發(fā)生。但是我們前行的決心不會改變,我們堅信AI會改變每一個人的生活。”然后面帶微笑繼續(xù)開始演講。
這件事很快便上了熱搜,網(wǎng)友對于此事的態(tài)度大體分為兩派。一派認為不論出于什么動機,在大會上對他人潑水,都是沒有素質需要被譴責的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處罰。而另一派則認為潑水是合理的“異見表達”,沒什么大不了。
那么問題來了,這次真的是“異見表達”嗎?如果是,那么這樣的表達方式就合理甚至合法嗎?
人有表達的自由,我們也常常聽說國內(nèi)外有著名人物被扔鞋、扔雞蛋的事件。很多人希望通過這樣的行為去表達自己的異見,從而引起關注,解決問題。但事實上,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放飛。表達方式如果不合理甚至不合法,那么即便是合理的“異見”也很可能淪為“惡”的伙伴。
另一種情況,就是所謂的 “異見表達”,很有可能只是為了想紅。那么,表達者出格博眼球的行徑便絲毫不值得被原諒。據(jù)悉,疑似潑水的當事人微博在網(wǎng)絡被曝光。在微博中,他以調侃的語氣直播了赴京參會的潑水全過程,除了成功“吸睛”,并沒有給公眾傳遞一個立得住腳的觀點意見。在我們不愿以惡意揣度他人的基礎之上,也不得不謹慎地對其動機存疑,并對其出格的行動表示反對和警惕。
正如羅蘭夫人死前曾說的:“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出于自己的私欲,在公共場合使用出格手段,羞辱他人最終蓋以“自由”的帽子,這不是真正的自由。惡人在行使“惡”的時候,每位支持其行為的“吃瓜群眾”或許都是他下次作惡的借口與動力。因此在一片爭議和幸災樂禍之中,我們更需用理性去看待問題。即使是出于對企業(yè)的監(jiān)督目的,也須在尊重法律法規(guī)、尊重人格尊嚴的前提下。自由,從來不是惡人作惡的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