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公路貨車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 系統建設與使用技術規范
日前,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系統建設與使用技術規范》(DB43/ T1817—2020)。據了解,該《規范》將于9月25日正式實施。
《規范》要求,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系統由信息采集取證系統和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兩部分組成,信息采集取證系統包括不停車稱重系統、車輛外廓尺寸檢測系統、車牌識別抓拍系統、視頻監控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交通標志標線、供電與防雷系統、現場控制機柜、網絡信息傳輸系統,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包括超限超載運輸運行監管、治超綜合指揮調度、執法管理、研判分析、黑白名單、綜合查詢、系統管理、治超APP、移動執法終端系統、地理信息系統、車載定位管理系統。
同時,《規范》對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系統設備的安裝標準提出明確要求,如施工安全和現場管理、設備安裝選點規范,設備、稱重傳感器、線圈、控制機柜和抓拍桿的安裝。
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系統設備安裝的選點應遵循通行唯一的原則,按照湖南省科技治超建設的規劃,施工前期應對設備安裝的點位進行現場勘察,確認車道寬度、工程量及土建改造要求來制定建設方案。稱重設備在傳感器位置選擇時應盡量遠離紅綠燈路口、公交車站、商業區或小區、彎道等,一般保證150m以上距離,特殊路段和橋梁、隧道等重要監測項目,應充分考慮計量檢定的適宜性(稱重設備中的傳感器前后300m內不得有紅綠燈路口、公交車站、商業區或小區、彎道、橋梁、隧道等)。
此外,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系統經驗收合格后,應向社會公示不少于15個工作日,方可運行公路貨運車輛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系統開展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
車輛超限超載,輕則導致路面損毀,重則橋梁垮塌,嚴重威脅交通安全。近年來,為破解治超難題,我省在科技治超上加強頂層設計,編制《湖南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設規劃》《湖南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信息系統建設指南》《湖南省公路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建設技術指南》《湖南省公路不停車檢測治超網規劃》,出臺《湖南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運輸不停車檢測非現場執法實施辦法(試行)》,加大省、市、縣、站四級治超信息管理平臺和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建設,實現治超由“人海戰術”管理向“科技智能”管理轉變,治超工作方法措施不斷拓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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