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貨物丟了物流只賠20元
“我找物流公司運送了價值2000多元的物品,最后丟失了,但現在只賠我20多塊錢。”7月18日,張女士撥打本報2220000熱線稱,兩周前她通過德州明達物流將一些物品寄回威海老家,可一連多天過去了,家里人一直都沒有收到她寄出的物品。張女士急忙給物流公司打電話,才得知目前物品已經丟失。然而,令張女士想不到的是,物流公司稱只會賠償其20多元錢。7月18日,記者在調查時發現,物流公司與消費者產生糾紛后,存在一定的監管空白。
寄給家人的禮物被物流公司弄丟了
張女士是山東威海人,目前在德州某公司上班。7月4日,張女士想寄送一些物品給家里人,考慮到要寄送的物品比較雜亂,便選擇了德州市明達物流公司,她填寫好各種單據后就離開了。“里面有一條煙、幾瓶燃油寶,還有一個車載大禮包,還有一些給家里人買的膏藥等。”張女士說,這些物品都是買給家人的禮物,自從物品離開德州后,她一直關注物流的寄送情況。
7月5日,張女士查詢得知物品已到達威海,可一直到7月7日,家人始終沒收到自己寄出的物品。張女士致電該物流公司,工作人員稱可能是還未卸貨,會聯系當地分公司工作人員抓緊送貨。7月11日,張女士再次致電該物流公司威海分公司,工作人員稱,目前張女士寄送的貨物已經丟失。
物品總值2000元,卻只獲賠20多元
自己給家人買的各種物品丟失了,張女士很煩惱,她輾轉聯系到了該物流公司濟南站,詢問丟失后相關賠償事宜,工作人員告知,根據物流公司規定,如果寄送貨物丟失,應按照貨物運費的2至3倍來賠償。“我當時的運費是8塊錢,也就是說最終賠償我20多塊錢,雖然我當時沒有保價,但這也太離譜了吧。”張女士說,整個包裹里各種物品算下來有2000元,在物流運送過程中丟失,只賠償這么點錢顯然不合理。
18日下午,記者聯系到德州明達物流,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張女士寄送物品時并未保價,按照相關規定,確實是應該賠償她寄送物品運費的2至3倍。“貨物丟失后,如果有保價,則按照保價賠償,如果有貨到代收,則按照貨到代收價格賠償,如果沒有,則賠償2至3倍運費。”該工作人員說。
消費者索賠難,暴露物流監管空白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到德州市郵政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郵政管理局只負責監管快遞公司和郵政公司的糾紛,不負責物流公司方面。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只負責物流公司日常車輛運營、線路等方面的監管,此類糾紛不在監管范圍。
市消保委表示,此類糾紛鼓勵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如申請保價,可進行索賠,若沒有申請保價,可以提起訴訟進行維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索賠。
目前,物流行業存在“不保價就只能按運費幾倍賠償”的行規,消費者通過物流公司寄送物品丟失,索賠難顯露出物流行業的監管空白。提醒市民托運貨物時還是進行保價處理更為穩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律師說法
填寫詳實物流單據,未保價或可索賠
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山東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李倩律師,據介紹,消費者與物流公司發生糾紛,應先找物流公司溝通解決,建議投遞貴重物品時勿因小失大,要對物品進行保價。“如果托運人有足夠證據證明,托運貨物價值遠遠大于最高賠付標準時,則可主張實際損失價值。”李律師說,物流單據上填寫的貨物名稱、數量、價值以及保價等信息,都是認定貨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如果物流單據上不能顯示貨物的價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舉證證明貨物的價值,否則就可能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提醒消費者,在寄遞貨物時,應該務必詳細如實填寫單據,并具體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重要內容,以免出現貨損貨失求償時,缺乏相應依據。在選擇物流公司時,要盡量注意選擇誠信度高、售后服務好的正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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