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柜設置目的變質 最后一公里引大眾討論
大多數收件人希望快遞員仍然像以前那樣“送件上門”,而不希望快遞員在沒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快件放進快遞柜后就撒手不管了,更不希望自己因為未在規定時間內前往取件,而受到快遞企業或快遞柜管理方的“處罰”。
近段時間,各地因快遞員擅自將快遞放進快遞柜,給收件人造成不便或導致損失而引發的糾紛逐漸增多,讓人對快遞“最后一公里”的服務產生疑慮。如重慶一名白領讓家里老人到小區的豐巢快遞柜取快遞,老人輸入提取碼后,快遞柜彈出了一個“贊賞”頁面,老人不熟悉操作,以為必須付費才能將快遞取走便離開了,隨后快遞被下一個人支付1元錢“贊賞”后取走。
自快遞業興起以來,快遞員“送件上門”就成為寄件人、快遞企業和收件人三方之間的一個不言自明的規則,這一規則主要是為了方便收件人“足不出戶,收貨(獲)天下”,也體現了快遞企業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的特點和要求。與此同時,快遞員“送件上門”,也可能遇到收件人家中無人等多種不方便收件的情況,為此有快遞企業在居民小區、物業、超市等設置了智能快遞柜,快遞員可將收件人暫時不便簽收的快件放在快遞柜中,收件人方便時憑提取碼前往自取。作為快遞業的一項基礎設施,快遞柜如果用得好,的確可以為客戶收取快件提供很大的便利。
快遞企業設置智能快遞柜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一些收件人家中無人等不方便收件的困難,快遞員將快件暫時放在快遞柜,供收件人方便時自取。這是快遞員送件工作中的特殊情況。對大多數取件方便的收件人而言,他們希望快遞員仍然像以前那樣“送件上門”,而不希望快遞員在沒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快件放進快遞柜后就撒手不管了,更不希望自己因為未在規定時間內前往取件,而受到快遞企業或快遞柜管理方的“處罰”。
現在的問題正是出現在這里:一些快遞員并未征得收件人同意,擅自將原本應該送上門的快件直接放進快遞柜,然后發短信或微信通知收件人自己前去領取,并言之鑿鑿地強調,因收件人拒絕領取、逾期未取等造成的損失,由收件人自己承擔。
將于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這條規定重申了快遞“送件上門”以及“當面驗收”的原則,說明該原則的確是快遞業不可動搖的基本服務規范,也說明快遞企業設置智能快遞柜以解決部分客戶收件不方便的問題,并沒有也不能改變快遞“送件上門”的服務規范。如果快遞員未征得客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放進快遞柜,由此給客戶造成不方便或導致損失,客戶有權依法依規追責索賠。
一些快遞員未征得客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放進快遞柜讓客戶自取,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快遞員為了省力省事,也是為了在有限時間內多送件、多拿提成,把原本只供暫存少數快件的快遞柜,變成了統一存放所有快件的“倉庫”。另一方面,一些快遞公司對快遞員的“偷懶”心知肚明,但并未采取嚴格措施進行監管和防范,甚至不排除個別快遞公司為了鼓勵快遞員多送件,有意放任、縱容快遞員濫用快遞柜而不“送件上門”。
在這個問題上,快遞員和快遞公司的利益從根本上講是一致的,但快遞公司方面的原因居于主導地位,如果客戶就自己遭遇的不便或導致的損失采取維權行動,快遞公司須承擔第一責任,快遞員須承擔第二責任(快遞公司可對快遞員進行內部追責)。
快遞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流通方式轉型、促進消費升級和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快遞業要充分發揮這些方面的作用,快遞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快遞暫行條例》,包括管好用好快遞柜服務,嚴禁快遞員濫用快遞柜而不“送件上門”,確保快遞在“最后一公里”不掉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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