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底,山東省轄8專區、4省轄市,5縣級市、104縣、17市轄區。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一覽
濟南市 5區
市中區 天橋區 歷下區 槐蔭區 郊 區
青島市 7區
市南區 市北區 臺西區 臺東區 四方區 滄口區
嶗山郊區
淄博市 5區
博山區 洪山區 淄川區 張店區 周村區
煙臺市
惠民專區 駐濱縣北鎮 15縣
濱 縣(城關鎮) 樂陵縣(城關鎮) 沾化縣(城關鎮) 利津縣(城關鎮) 無棣縣(城關鎮) 廣饒縣(城關鎮)
博興縣(城關鎮) 惠民縣(城關鎮) 桓臺縣(索鎮) 鄒平縣(城關鎮) 陽信縣(城關鎮) 齊東縣(田鎮)
濟陽縣(城關鎮) 商河縣(城關鎮) 臨邑縣(城關鎮)
昌濰專區 駐濰坊市 1市 15縣
濰坊市
濰 縣(寒亭鎮) 臨朐縣(城關鎮) 臨淄縣(城關鎮) 昌邑縣(城關鎮) 益都縣(城關鎮) 平度縣(城關鎮)
高密縣(城關鎮) 壽光縣(城關鎮) 膠 縣(城關鎮) 膠南縣(王戈莊鎮) 昌樂縣(城關鎮) 五蓮縣(洪凝鎮)
諸城縣(城關鎮) 博山縣(源泉) 安丘縣(城關鎮)
萊陽專區 駐萊陽縣 1市 15縣
威海市
萊陽縣(城關鎮) 即墨縣(城關鎮) 黃 縣(城關鎮) 棲霞縣(城關鎮) 掖 縣(城關鎮) 長島縣(寺后)
蓬萊縣(城關鎮) 招遠縣(城關鎮) 牟平縣(城關鎮) 福山縣(城關鎮) 萊西縣(水集鎮) 文登縣(城關鎮)
榮城縣(崖頭鎮) 海陽縣(東村鎮) 乳山縣(夏村)
臨沂專區 駐臨沂縣 12縣
臨沂縣(城關鎮) 蒙陰縣(城關鎮) 沂南縣(界湖鎮) 沂水縣(城關鎮) 費 縣(城關鎮) 莒 縣(城關鎮)
日照縣(城關鎮) 沂源縣(南麻鎮) 莒南縣(十字路鎮) 郯城縣(城關鎮) 平邑縣(平邑鎮) 蒼山縣(卞莊鎮)
泰山專區 駐泰安縣 10縣
泰安縣(城關鎮) 平陰縣(城關鎮) 歷城縣(趙家莊) 章丘縣(城關鎮) 肥城縣(城關鎮) 萊蕪縣(城關鎮)
新泰縣(城關鎮) 長清縣(城關鎮) 寧陽縣(城關鎮) 東平縣(城關鎮)
濟寧專區 駐濟寧市 1市 11縣
濟寧市
濟寧縣(廿里鋪) 嶧 縣(城關鎮) 金鄉縣(城關鎮) 汶上縣(城關鎮) 嘉祥縣(城關鎮) 滋陽縣(城關鎮)
曲阜縣(城關鎮) 微山縣(夏鎮) 泗水縣(城關鎮) 鄒 縣(城關鎮) 滕 縣(城關鎮)
菏澤專區 駐菏澤縣 9縣
菏澤縣(城關鎮) 單 縣(城關鎮) 梁山縣(后集鎮) 鄆城縣(城關鎮) 曹 縣(城關鎮) 城武縣(城關鎮)
巨野縣(城關鎮) 鄄城縣(城關鎮) 定陶縣(城關鎮)
聊城專區 駐聊城縣 2市 17縣
德州市 臨清市
聊城縣(城關鎮) 壽張縣(城關鎮) 臨清縣(臨清市) 高唐縣(城關鎮) 莘 縣(城關鎮) 夏津縣(城關鎮)
武城縣(城關鎮) 館陶縣(城關鎮) 平原縣(城關鎮) 德 縣(陵縣城) 冠 縣(城關鎮) 禹城縣(城關鎮)
齊河縣(城關鎮) 范 縣(櫻桃園) 茌平縣(城關鎮) 東阿縣(城關鎮) 陽谷縣(城關鎮)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青島市市南區的徐家村、逍遙村、大麥島等7個村分別劃入嶗山的李村區和嶗西區。(1956年1月)
★1956年2月24日國務院批復:
1.同意調整專區的意見。即:撤銷文登專員公署,原屬各縣均劃歸萊陽專區;撤銷膠州專員公署,原屬各縣除即墨縣劃歸萊陽專區和日照縣劃歸臨沂專區外,其余各縣和原屬萊陽專區的平度縣劃歸昌濰專區;撤銷德州專員公署,原屬的樂陵、商河、臨邑、濟陽、德平5縣劃歸惠民專區,夏津、武城、德縣、平原、禹城、恩縣、齊河7縣和德州市劃歸聊城專區。
2.同意關于調整合并和撤銷區的意見。
3.關于擬撤銷徂陽等24個縣的問題,希按照政務院1952年11月8日政務院政政鄧字第139號令頒布的關于處理行政區劃變更事項的規定第六條乙款,將具體調整計劃包括徂陽等24個縣撤銷后分別劃歸何縣,有關各縣所轄的人口、面積、區鄉等數字以及區劃圖等,連同副本,徑送內務部核轉國務院審批。
⊙泰安專區的泗水縣劃歸濟寧專區。
◎撤銷煙臺市第一至四區,改建為9個街道辦事處。(政務院1956年2月24日批準)
◎濟寧縣第五(南旺)區、第六(劉樓)區劃歸汶上縣。(1956年2月)
★1956年3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
1.撤銷魚臺、長山、高青、蒲臺、墾利、昌南、蓼蘭、掖南、石島、濮縣、博平等11個縣,將魚臺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金鄉縣;長山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鄒平縣;高青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齊東縣;蒲臺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博興縣;墾利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利津縣;昌南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昌邑縣;蓼蘭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平度縣;掖南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掖縣;石島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榮成縣;濮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范縣;博平縣所屬行政區域劃歸荏平縣。
2.撤銷鳧山、薛城、臨沭、徂陽、德平、恩縣、藏馬、即東、昆崙、復程、觀朝、堂邑、清平等13個縣;將鳧山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滕縣、鄒縣、濟寧縣和微山縣;將薛城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滕縣和微山縣;將臨沭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莒南縣、郯城縣和臨沂縣;將徂陽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新泰縣、泰安縣和寧陽縣;將德平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德縣、臨邑縣、商河縣和樂陵縣;將恩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平原縣、夏津縣和武城縣;將藏馬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膠南縣和五蓮縣;將即東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海陽縣和即墨縣;將昆崙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牟平縣和文登縣;將復程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單縣和曹縣;將觀朝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范縣、莘縣和壽張縣;將堂邑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聊城縣和冠縣;將清平縣所屬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臨清縣和高唐縣。
◎1956年3月20日山東省調整:
1.撤銷魚臺縣的建制,全部并于金鄉縣。
2.撤銷長山縣的建制,全部并于鄒平縣。
3.撤銷高青縣的建制,全部并于齊東縣。⊙齊東縣駐地由麻姑堂村遷至田鎮。
4.撤銷蒲臺縣的建制,全部并于博興縣。
5.撤銷墾利縣的建制,將新臺(一區)、豐國(二區)、羅鎮(三區)、集賢(四區)等4個區劃歸利津縣;將民豐(五區)、張新(六區)、永安(七區)、建林(八區)等4個區劃歸廣饒縣領導。
6.撤銷昌南縣的建制,全部并于昌邑縣。
7.撤銷蓼蘭縣的建制;除浞河李家、小太平莊劃歸掖縣外,其余并于平度縣。
8.撤銷掖南縣的建制,將所屬地區全部并于掖縣。
9.撤銷石島縣的建制,全部并于榮成縣。
10.撤銷濮縣的建制,全部并于范縣。
11.撤銷博平縣的建制,全部并于荏平縣。
12.撤銷鳧山縣的建制,該縣的大塢(一區)、奮頭(八區、龍崗(十區)、望冢(九區)4個區劃歸滕縣,石墻(二區)、太平(四區)2個區和郭里區(三區)東部的鎮頭、東郭、南亢、韓莊、獨山、西郭、屋屈、北亢、樊山、高村、夾道、郭里等20個鄉劃歸鄒縣,張橋(五區)、馬坡(六區)2個區和郭里區的南薄、北薄2個鄉及兩城區的兩城鄉劃歸劃歸濟寧縣領導。東單、陳莊2個鄉劃歸微山縣。
13.撤銷薛城縣的建制,將西崗(三區)、城區(五區)、柴胡店(六區)、鮑溝(二區)等4個區及沙溝(八區)區的沙溝、郭洼、種莊、黎墟、潘莊、戚莊、茶棚、黃莊等8個鄉,埠嶺(一區)區的店子、埠嶺、金和、小辛莊等4個鄉,張汪(七區)區的李橋、陳堂、楊橋、宋村、雙寨、張汪、薛城、五所六等8個鄉劃歸滕縣;將歡城(四區)、埠嶺區的八里屯、洛坊、西萬、彭口閘等4個鄉,張汪區的李堌堆甕樓2個鄉,沙溝區的張阿、蔣集、朱姬等3個鄉和西崗區的塘子鄉劃歸微山縣領導。
14.撤銷臨沭縣的建制,將所屬的、李莊、岌山、大興、石門等4區和店頭區的曹官、龍林、細柳、店頭、措莊等5個鄉劃歸郯城縣;青云、玉山、夏莊、蛟龍等4個區和店頭區的桃官、周莊、高湖、山子等4個鄉劃歸莒南縣。將鐘山區劃歸臨沂縣領導。
15.撤銷徂陽縣的建制,將臨汶(六區)、西遙(七區)、西位(八區)、良莊(九區)4個區及汶口鎮劃歸泰安縣;南驛(五區)劃歸寧陽縣;東莊(三區)、磁窯(四區)、西柳(一區)、柴城(二區)、天寶(十區)等5個區及樓德鎮劃歸新泰縣。
16.撤銷德平縣的建制,將糜鎮、張習橋、堤后劉、史官寺、常莊、三劉、周家、興隆、趙家、后王、張寨、姜家、大王、陳家、麻坊子、黃集、厚家、高牛、宋家、峰李、馬廟、桑林、義渡口、果園、雙廟等25個鄉劃歸德縣;炊家、剛家、洼李、伯言、馬家、黃家、奎臺、全家、趙集等9個鄉劃歸商河縣;譚家、閻家、郭寺、茂梧、張屯、劉集、張家、井子、化樓、孔鎮、四合等11個鄉劃歸樂陵縣;大劉、爐房、新莊、鄧家、夏家、北林、茄李、丁家、王河頭、蔡家、德平鎮、翟家、前屯、孫鎮、理合、藺家、王寨、謝家、扎李等19個鄉劃歸臨邑縣。
17.撤銷恩縣的建制,將城關區(一區)的洞子頭、軍營、北站、王大莊、萱莊、孫莊、徐莊、肖家牌、辛莊、馬五、城關鎮等12個鄉鎮,四女寺區(七區)的張家寺、丁王莊、佛堂、肖營、齊館、草屯、頭屯等8個鄉,呂莊區的史堂、桃花店、小河莊、呂莊、董王莊、李善屯、岳覺寺等7個鄉劃歸平原縣;滕莊區(三區)的堤口、蘇屯、邢屯、大史屯、桑屯、張郭泰、劉屯、傅家坊、滕莊、魯權等10個鄉劃歸武城縣;將蘇劉區(六區)朱莊、傅莊、康寺、才莊、陳屯、左王莊、馬官屯、常集、龍王莊、大興、前哨等11個鄉劃歸夏津縣。
18.撤銷藏馬縣的建制,將寨里、瑯琊、泊里、藏南、龍馬、吉利、信陽、貢口、海青、大山等10個區劃歸膠南縣;桃林區劃歸五蓮縣。
19.撤銷即東縣的建制,將金口區劃入海陽縣,其余劃入即墨縣。
20.撤銷昆崙縣的建制,將龍泉、酒館2個區劃歸牟平縣,葛家、林村、虎山、宋山、長山、文山、山馬、管山、晹里、白鹿等10個區及羊亭區的鹿島、小城、南郊、小院、韓家、汪疃6個鄉和文城鎮劃歸文登縣。
21.撤銷復程縣的建制,將青堌集(一區)、蘇集(五區)、王堤圈(二區)、孫家莊等4個區劃歸曹縣;高韋莊、高老家等2個區劃歸單縣領導。
22.撤銷觀朝縣的建制,將呂村(三區)、觀城(四區)、大張家(五區)等3個區及徐集區(六區)的賀莊、東臺、岔樓、舍利寺4個鄉劃歸范縣;朝城(一區)、妹塜(二區)2個區劃歸莘縣;徐集區的徐集、李臺、武臺3個鄉劃歸壽張縣。同時將范縣的甘草固堆鄉劃歸壽張縣。
23.撤銷堂邑縣的建制,將城關(一區)、都虎屯(五區)、梁水鎮(六區)等3個區及溫集區的袁莊、張魯、李大莊、周店、馬屯等5個鄉劃歸聊城縣;將柳林(四區)、辛集(三區)2個區及溫集區的的黑周、丁寨、范王莊等3個鄉劃歸冠縣領導。
24.撤銷清平縣的建制,將舊城區(一區)劃歸高唐縣;將岱灣(五區)、康盛莊(四區)、金郝莊(二區)、王集(三區)等4個區劃歸臨清縣領導。
25.平邑縣的吾區由劃入費縣,改名朱田區。(1956年2月實施)
26.沂南縣垛莊區的垛莊、上峪、尚莊、界牌、北莊、橫山、長命、黃仁、青石等9個鄉與崖子區的東河、管后、泉橋、梭莊等4個鄉,共計13個鄉劃歸蒙陰縣領導。
27.沂水縣英山區的英山、劉嶺2個鄉劃歸沂南縣領導。
28.長清縣的黃河以西部分(趙官屯、潘店、仁里、胡官屯等4個區)劃歸齊河縣領導。(1956年5月實施)
29.五蓮縣的常山區劃歸諸城縣領導。
30.乳山縣的浪暖區劃歸文登縣領導。
31.萊陽縣的姜山區和澤口區的溝東、澤口2鄉,埠口區的仰嶺、寄馬埠、埠西、大河頭等4個鄉及泉水鄉的東、西泉水、黃家莊等3個村,野頭區的譚格莊、褚河頭2鄉和小譚格莊鄉的小譚格莊劃歸萊西縣領導。
32.將萊西縣苗家區和沽河區的里石、官莊、河頭3個鄉,洙河區的桃北、青埠2鄉劃歸萊陽縣;將萌山區的袁家、荊家、河里、吳家、孫家、張家、大莊子、下堡、扒頭張等9個村劃歸掖縣領導。
33.即墨縣的母豬屯村并入膠縣周陳屯村。
34.淄博市將張店區鐵山、金嶺等3個辦事處81個自然村劃歸淄川區。
35.微山縣北部的崗頭、望?劃歸滕縣。
36.濟寧縣西部的三韓鄉、康廟鄉和長溝鎮劃歸嘉祥縣瞳里區。
★將歷城縣的七賢、窯頭、姚家、丁家、祝辛、華山、張家等7個鄉和土屋鄉的土屋、東八里洼、西八里洼等3個村劃歸濟南市領導。(1956年5月18日國務院批復)
★同意將文登縣羊亭區的羊亭鄉、港頭鄉、北觀鄉、里口鄉、雙島鄉、皂河鄉、萊海鄉,鳳林區的鳳林鄉、天東鄉、楊家鄉、長峰鄉、河北鄉、望島鄉、老集鄉,崮山區的皂埠鄉、海埠鄉、衛家鄉、崮山鄉等18個鄉劃歸威海市領導。(1956年5月18日國務院批復)
★撤銷長山島特區,成立長島縣,并以長山島特區的行政區域作為長島縣的行政區域。(1956年5月25日政務院全體會議第29次會議決定)⊙長島縣縣駐地由劉后村遷至寺后。
◎文登縣駐地由大水泊遷至城關鎮(政務院1956年5月25日批準)
◎文登縣黃山區、環海區、章村區及鄒山區大部劃歸榮成縣(1956年6月)
★1956年7月11日國務院【國內羅字第124號】批復:
同意山東省嶧縣、微山兩縣和江蘇省徐州市之間的行政區劃界線作如下調整:
1.山東省將嶧縣性義區徒溝鄉的全部包括小樓子、劉莊、小韓莊、殷莊、吳莊、蘇莊、胡莊、孫莊、陳莊、小彭莊等個10村和微山縣韓莊區馬山鄉的東馬山、西馬山、東隴子、西隴子、徐-、東樓、北局子,厲灣鄉的大厲家灣(包括另一小村)、東厲家灣、后厲家灣、姚山子,石樓鄉的南石樓、北石樓、小石樓(石樓又稱石榴)及黃山島上的孫家莊、蔣家莊、李家莊、厲家莊、陳家莊、后李莊、西馬山,套里島上的祖套、王套、楊套等25村,共計35村,劃歸江蘇省徐州市領導。
2.?微山湖湖面由山東省微山縣統一管理。
◎1956年7月16日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準:
1.濼源區撤銷,該區原轄之制錦市街道辦事處轄地劃入天橋區;正覺寺和趵突泉兩街道辦事處劃入歷下區;將西青龍、普利門兩街道辦事處轄區劃入市中區。市中區原轄之五里溝街道辦事處轄區則劃屬槐蔭區。
2.撤銷濟南市黃臺、北園、段店、藥山、玉符5區,設立郊區辦事處。
★將文登縣的牛角溝、南葛拉、竹園、閻家、西山口、東山口、西曲阜、南曲阜、宋家洼等9村劃歸威海市領導。(1956年9月7日國務院批復)
◎嘉祥縣的安居、唐口、喻屯3個區及瞳里區的長溝鎮、三韓鄉、康廟鄉劃歸濟寧縣。(1956年9月)
◎將菏澤縣金馬、性義2個鄉的8個村劃歸微山縣領導。(1956年10月)
★?將福山縣的宮家島等41個自然村和牟平縣的金家溝等18個自然村,共計59個自然村,劃歸煙臺市領導。(1956年11月8日國務院批復)
◎1956年采石、孫村、唐王3個區自章丘縣劃入歷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