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號丨公路貨運月度政策報告
目 錄
一、政策熱點
1. 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發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2.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
3.交通運輸部:開展ETC發行專項清理工作
二、政策速覽
1.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
2.重慶市:調整客貨車收費標準,隧道通行費固定
3.山西省:客車按路段分為甲乙丁三類
4.吉林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不再計重收費
5.天津市:詳細規定各路段客貨車收費標準
6.陜西省:非法超載貨車,按同車型3倍收費
7.湖南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收費擬啟用新標準
8.貴州省:調整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
9.廣東省:發布三種貨車收費方案,各有側重
政策熱點
1. 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發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切實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六個部門,以聯合部令形式制定發布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辦法》統籌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注重吸收以往事故教訓、總結各地實踐經驗、主動接軌國際規則,著力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管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從根本上解決行業存在的八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強化運輸源頭安全管理。針對非法托運危險貨物問題,《辦法》建立了危險貨物托運清單制度,明確托運人在危險貨物信息確定、妥善包裝、標志設置及相關單證報告提供等方面的義務。
二是強化裝貨環節安全管理。針對生產、經營企業充裝環節把關不嚴縱容違規運輸問題,《辦法》建立了裝貨查驗制度,裝貨人要做到“五必查”(分別是:車輛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和營運證;駕駛人、押運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資質證件;運輸裝備是否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是否與運單載明的相一致;所充裝的危險貨物是否在罐式車輛罐體的適裝介質列表范圍內等),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裝或者裝載。
三是強化運輸過程安全管理。針對運輸企業對所屬車輛“掛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問題,《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建立了危險貨物運單制度,明確運輸企業在發車例檢、安全告知及車輛動態監控等方面的義務。
四是強化運輸裝備安全管理。針對常壓罐車本質安全水平不高問題,《辦法》建立了常壓罐車罐體檢驗制度,規定只有經具備專業資質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罐車罐體方可出廠使用,重大維修改造需重新檢驗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是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針對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技術水平不高問題,《辦法》規定托運人、承運人、裝貨人應當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和定期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是統一車輛通行管理政策。針對各地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管理政策不統一問題,《辦法》規定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5類特定區域、路段、時段限制危化品車輛通行,確需限制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的,應當在0時到6時之間。
七是實施小件危險品豁免管理。針對84消毒液等小包裝日化品,以及氣霧劑和化工品試劑等低度危害物品合規運輸成本高問題,《辦法》完善了例外數量和有限數量管理制度,對符合要求的豁免按照普通貨物進行管理。
八是強化多部門協同監管。針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及相關活動參與方較多、各相關管理部門監管合力未能充分發揮的問題,《辦法》明確了交通運輸部主管、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和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監督檢查的管理體制。
2.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
近日,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完善班車客運、農村客運等道路運輸價格形成機制,促進道路運輸行業高質量發展。此舉旨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意見》明確,對競爭充分的班車客運、汽車客運站提供的可自主選擇的服務收費原則上實行市場調節價,對競爭不充分的班車客運、農村客運和汽車客運站提供的基本服務收費原則上實行政府指導價。依法落實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殘疾消防救援人員等群體客票半價優待政策。明確在兒童身高標準基礎上,增加以年齡為依據的兒童票、免票劃分標準。健全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規范網約車、定制客運、農村地區公共汽電車等新業態新模式價格管理方式。
《意見》要求,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實行明碼標價,公示服務項目及價格,并保持價格基本穩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班車客運,還應在客票(含電子客票)標注或者通過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價。春運和節假日期間,班車客運票價不得實行正常定價水平以外特殊的加價政策。道路運輸經營者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制定或者調整價格、網約車平臺公司調整定價機制或者動態加價機制,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布。各地應建立健全道路運輸價格監測分析預警機制,著重加強春運、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價格監測,及時提出調控建議,保持價格水平處于合理區間。
3.交通運輸部:開展ETC發行專項清理工作
近日交通部針對ETC占坑現象做出了回應。11月26日交通部在濟南召集全國發行方召開治理違規發卡行為的專項會議,并于會后向各省份下達了《關于開展ETC發行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嚴厲打擊違規占卡的行為,清理違規占卡,發現多次違規占卡行為將暫停或者取消ETC發行資格。建立行業黑名單,把弄虛作假扼殺,違規違法開展工作的,將永久禁止其參加本行業的任何工作。
政策速覽1.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
近日,央行、銀保監會公布《關于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對銀行開展ETC業務以及用戶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作出一系列規范,其中明確ETC欠費超30日,將會上報央行征信系統,從而影響信用記錄。
2.重慶市:調整客貨車收費標準,隧道通行費固定
貨車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型(軸數)收費后,按照軸數分為6類車型,每一車型單公里收費標準由收費費率與該車型對應的收費系數相乘計算。
貨車總體平移收費標準方案:
1.收費費率標準。原貨車計重收費為基本費率0.08元/噸公里+橋隧通行費(0.80或1.60元/噸車次)收費的高速公路項目,一類貨車按車(軸)型收費標準調整為基本費率0.40元/車公里+橋隧通行費4.00元或8.00元/車次;原貨車計重收費綜合費率0.12元/噸公里的高速公路項目,一類貨車按車(軸)型收費標準調整為綜合費率0.60元/車公里。
2.收費級差系數。1類至6類車型收費級差系數為1.0∶1.8∶3.3∶4.5∶4.9∶5.5,6軸以上的大件運輸車輛按一類貨車的7.5倍計收。
客貨收費級差系數一致收費標準方案:
1.收費費率標準。與貨車收費費率相同。
2.收費級差系數。1類至6類車型收費級差系數為1.0:2.0:3.0:4.0:5.0:5.6,6軸以上的大件運輸車輛按一類貨車的7.5倍計收。
3.山西省:客車按路段分為甲乙丁三類
晉濟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客運車輛收費標準執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甲類道路及隧道收費標準。
環城高速公路、高沁高速公路、陽翼高速公路、高陵高速公路客運車輛收費標準執行山西省高速公路乙類道路及隧道收費標準。
晉陽高速公路客運車輛收費標準執行山西省高速公路丁類道路及隧道收費標準。
以晉焦高速公路為例,7座(含七座)及以下客車每公里收費0.39元;以晉陽高速公路為例,7座(含七座)及以下客車每公里收費0.3元;以環城高速公路為例,7座(含七座)及以下客車每公里收費0.36元。
4.吉林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不再計重收費
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擬定標準方案的原則是:確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確保標準裝載的大件運輸車輛不因計費方式調整而增加通行費費用。通過計算,對擬核定的車(軸)型收費標準與現行計重收費標準進行比較,一類和六類與現行計重收費標準持平,二、三、四、五類與現行計重收費標準均不同比例降低,從而實現貨車總體通行費負擔的降低。
5.天津市:詳細規定各路段客貨車收費標準
整后貨車通行費方面具體如下:1類至6類大件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按照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執行;6軸車以上大件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以6軸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為基數,每增加一軸按本路段6類車和5類車收費標準之差值累計加收。
6.陜西省:非法超載貨車,按同車型3倍收費
車輛行駛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經營性二級公路和獨立橋梁、隧道按車(軸)型收費方式計收。各類貨車收費標準根據現行標準平移,不高于現行最高收費標準。
高速公路方面,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收費還貸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批復》,省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按造價不同分四檔,橋隧加收分兩檔。本次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車(軸)型收費,仍維持原收費標準四檔、橋隧加收兩檔不變。
7.湖南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收費擬啟用新標準
此次調整僅將全省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標準轉換為按車型收費標準,維持現行的客車收費標準和貨車差異化收費、基準收費標準調整系數、橋隧按次疊加收費、連接線和匝道計入收費里程收費、符合規定的橋梁和隧道按系數計算收費里程等收費政策不變。
此次調整,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綜合考慮貨車通行費定價成本監審結論,保持與周邊省份基本協調,統籌維護好社會、貨運企業、路段業主等各方面權益,實現全省高速公路現行計重收費方式向按車型收費方式平穩過渡。
8.貴州省:調整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
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定價方案要點:
本次調整主要為推進貨車ETC快捷通行所作的計費方式的調整,收費費率采取平移方式進行,不調價,不增加貨車總體負擔,主要內容包括:
1.調整計費方式。貨車收費方式由計重收費統一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基本費率為0.5元/公里。
2.統一車型分類。根據《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JT/T489—2019),結合總軸數、車長和總質量將貨車分為6類,并增加專項作業車大類。
3.將貨車(軸)型收費系數從過去的5類車分別是1.5:3.5:6:7.5:9.5,采用費率平移計算后,調整為6類車分別是0.9:1.4:3:4.2:4.5:6.15。
4.六軸以上貨車(含大件運輸)以6類貨車收費標準為基數,每增加一軸按增加0.5的收費系數,專項作業車的車(軸)型收費系數參照貨車標準執行。
5.以按里程加權平均的車貨總質量(剔除超限超載等不合理因素)為重要依據,調整后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每一類貨車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
9.廣東省:發布三種貨車收費方案,各有側重
貨車由計重收費改為按車型(軸數)收費后,按照軸數分為6類車型,每一車型單公里收費標準由收費費率與該車型對應的收費系數相乘計算。廣東省貨車的收費費率為四車道高速公路0.45元/標準車公里、六車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標準車公里。
方案一:采用費率平移的方法
根據2018年全省貨車計重收費統計數據,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駛里程條件下,合理設置各車型收費系數,確保各收費車型通行費收入總體相等,確保路網通行費收入總額與計重收費應收總額總體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適當下調第6類車收費標準
在方案一基礎上,基于廣東省貨運結構的現狀和物流業發展需要,從鼓勵道路運輸車輛向大型化、集約化發展的角度考慮,適當下調第6類車收費標準。
方案三:降低4類車和5類車收費標準
在方案一基礎上,針對計重收費下27噸-44噸總重的車輛應交通行費額相同的特點,考慮4類車和5類車大部分車輛車貨總重主要集中在該區域內,為減輕對這兩類車主的影響,降低應交通行費額較計重收費下增加的車輛的比例,適當降低4類車和5類車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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